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标准如何执行?

信息来源:东营市老年大学
发布时间:2020-04-10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根据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规范基础工作规范组织生活创建党建品牌”工作的意见》(东办发〔2016〕44号)规定,按照党员人均不低于1000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确保党组织经费不低于6000元。
国有企业、城市社区等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6000元。
(东老干字﹝2017﹞3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