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老干部通报情况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信息来源:东营市老年大学
发布时间:2020-04-07
坚持向老干部通报情况的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原则上每半年向老干部通报一次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情况,有关重大问题随时通报。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还可根据需要,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老干部通报有关情况。
(鲁发﹝1993﹞6号文件)
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时,可准备简单的水果。
(鲁老干〔2017〕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