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有关经费如何列支?

信息来源:东营市老年大学
发布时间:2020-04-17
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所需经费,按规定从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列支。
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每年累计可为离退休干部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福利(依据鲁会办﹝2017﹞89号文件,现执行1600元标准),过生日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蛋糕券,其经费由单位自筹。
    (鲁老干﹝2017﹞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