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隶属、多方管理”机制中,离退休干部党员原单位党委(党组)、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和所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分别有哪些职责?
(一)离退休干部党员原单位党委(党组)
(1)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有序参与“一方隶属、多方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基础台账。(2)组织引导党员向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及时主动向社区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3)对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党员,要主动建立与社区的双向联系、双向沟通、双向反馈机制,按规定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4)与相关社区党组织共同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并在本单位和党员所在社区进行公示。(5)选配在职党员担任党建联络员,为党员在社区党组织参加活动提供沟通协调、指导服务等保障条件。
(二)离退休干部党员居住地社区党组织
(1)对组织关系已转入本社区的党员,要完善各项基础台账,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特色党支部、“金秋增辉”志愿服务队,有效组织党员在社区参加各项党内活动。(2)认真排查梳理组织关系未转入本社区,但主要活动、生活在本社区的党员,健全与其原单位的经常性联系机制,建立各项基础台账,为原单位在社区开展党内活动提供必要协助。(3)积极组织引导本社区内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社区管理、开展志愿服务。(4)与原单位共同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并在党员原单位和本社区进行公示。
(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1)对本党组织内党员登记造册,动态掌握基本情况。(2)健全落实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每月“学习活动日”。(3)制定年度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4)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动态,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组织党员参与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有关活动,力所能及地发挥余热。(6)做好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记录,会同原单位和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共同做好党员的综合评价。
(东离退党工发〔20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