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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标准如何执行?
信息来源:东营市老年大学
发布时间:2020-04-21
自2003年9月1日起,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费补助标准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租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开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据实报销;死者直系亲属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办理丧事的路费应自理。自理确有困难的,经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酌情补助。
(鲁综财﹝2003﹞4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