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位概况
|
新闻动态
|
金秋初心
|
金秋学堂
|
金秋风采
|
金秋暖阳
|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动态
在医疗制度改革中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有何规定?
信息来源:东营市老年大学
发布时间:2020-04-15
离休干部不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原医疗待遇不变,国家和省现有规定的范围内的医药费应及时给予实报实销,对患重大病症等特殊病例的医药费报销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视为拖欠。
(鲁办厅字﹝2001﹞3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