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何规定?

信息来源:东营市老年大学
发布时间:2020-04-03
坚持和完善老干部阅读文件制度,是中央和省委的一贯要求。老干部应按原来的职务阅读相应级别的文件。保证老干部和同级在职干部一样按规定阅看内部刊物、资料,并为老干部订阅必要的报刊。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资料,应同样发给老干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鲁老干〔2005〕32号文件)
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读书学习、专题讲座、时事教育等,可根据学习内容配发学习资料。为在职干部发放的学习资料,应视情况为离退休干部发放。
(鲁老干〔2017〕1号文件)
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活动时,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可采取“送学上门”、“送活动上门”。
(东办发〔2017〕1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