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管理有何要求?
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主动安排外来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出国(境)时间较长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在国(境)外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出国(境)定居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中组发﹝2006﹞12号文件)
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流入地党组织。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依托各级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站”,方便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
(东办发﹝2017﹞17号文件)